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第一节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十五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