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八条已修改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