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常务委员会可以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参加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