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
第三条
已修改
森林火源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
第二条
回到全文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