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废止

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和监督下,承担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阻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等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