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已修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影响儿童、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