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筑垃圾利用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其他企业使用建筑垃圾作为原料。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产品。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