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风、防汛、防火、安全用电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检修等安全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