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寿州古城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寿州古城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