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条例、办法、决定、规定、规则等名称。地方性法规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经过修改的法规,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除必须立即实施的外,法规从公布到施行的日期不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