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施行满二年的,实施法规的部门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法规的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