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属于本市特别重大事项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二)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其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除上述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外的事项,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