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城市综合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属地管理、权责一致,依法治理、科学高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