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