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建设,采取自建、租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达到城镇、村屯全覆盖。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