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冒险作业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