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