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对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地下车库、窨井、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以及水暖、燃气、供电等重要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并发出警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对服务区域的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