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支持产业园区开展创新实践,并提供必要的条件。鼓励和保护产业园区内的管理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产业园区发展的改革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