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文物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利用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