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革命遗址遗迹的义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参与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和利用。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