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热条例/第六章 投诉与争议处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因供热企业试压告知不及时或者供热温度压力超出设计规范要求等造成的损失,由供热企业承担;因热用户自身原因致使供热设施漏水等造成的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