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南汀河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和绿色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