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条有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昆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