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辞职、罢免和补选第四十六条有效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市人大代表中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表决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2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