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解释第七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市地方性法规有关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