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解释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县(市、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