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阻碍城乡规划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