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合理利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