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