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