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基础,部门联动、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城市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