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并公布。

进入临时设摊经营区域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规定的地点、时段、范围经营;

(二)按照规定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摆放有序;

(三)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洁;

(四)不得使用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五)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易产生油烟的方式进行烧烤;

(六)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摊位。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