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已废止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普及慈善知识,宣传慈善典型,传播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慈善活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