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六十三条已修改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