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促进红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