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不单独编制,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批。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