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设立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