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二十条已修改组织编制机关编制和修改城乡规划,应当在上报审批前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并在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规划编制或修改依据、规划草案文本的主要内容及图纸等;公布内容包括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及图纸等。公示、公布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