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五条已修改市、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