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单位将报废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生产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