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协调筹措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和加装等费用;(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