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有效大围山区域内涉及国家、省批准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管理事项的,还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