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大围山区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对区域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