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对列入资源保护名录的宗祠、家祠、书院、传统民居等古建筑及代表性建筑,浏阳市人民政府应当改善其保护区域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保护其历史环境,可以利用古建筑及代表性建筑对当地生态和人文资源进行陈列展示。对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条件的古建筑及代表性建筑,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相关申请核定工作。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