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八章 政府服务质量第七十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深圳标准是指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制定的有关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市建设管理和政府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先进标准及规范的集合,是深圳质量的量化与规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