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商业网点专项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变更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