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商业网点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商业网点专项规划,配套建设商贸物流和公共服务等设施。鼓励和支持大型商贸物流基地、农产品流通冷链系统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物流资源,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对从事生鲜农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等运输和快递服务的专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通行、停靠、作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