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用户妨碍供电企业通过其设施向其他用户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