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用电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用户妨碍供电企业通过其设施向其他用户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