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有效法规性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7年12月1日
施行日期
2018年1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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